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关于下达2011年大中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和学生食堂补贴的通知》(晋教财[2011]140号),省财政决定对高校学生进行补贴,按在校学生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,直接补到饮食服务中心。同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上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的同学)予以伙食补贴,按每生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到个人的校园一卡通。期限共3个月,从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。每人共90元,已一次性发放到卡里,请有关同学注意查收。如有问题,请与学工部联系。联系人:宋老师 联系电话:6534505
学工部
2011年9月13日